客户试驾撞死路边六旬保安,谁负其责?
事情发生在江夏九凤街金鑫龙腾汽车园内,一名购车客户在试驾时突发意外,将园内一名60岁的保安撞死。
一家4S店门卫说,上午11时30分左右,他突然听到一声响,出门一看,一辆红色面包车撞上一辆停在路边轿车尾部,两车之间还夹着一个人,他赶紧和工作人员一起将面包车推开,但随后赶到医院急救医生表示,伤者已经死亡。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一名身着保安服的男子还躺着两车之间,红色面包车尚未挂牌。警方勘查记录显示,死者姓唐,60岁,肇事者是一名试驾客户。据了解,肇事者从一家4S店门前驾车上路,刚起步转了一个弯,就迎面撞上路边行走的保安,接着又撞上一辆轿车才停下来。肇事男子约五十多岁,当场懵了。
面包车所属销售公司的张经理说,肇事者当时要求试驾,在出示驾照,签署试驾协议后,在销售人员陪同下在园区内试驾。事发时,可能由于客户将油门当刹车才发生意外,陪同的女销售员也受了轻伤。
张经理还表示,根据双方协议,如果试驾过程中发生事故,由试驾者承担事故责任,车辆损失也要由试驾赔偿。
目前,肇事者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
对于这个事情,究竟是谁负法律责任呢,是面包车所属销售公司还是肇事者呢?试驾前签订的协议法律效力如何?
观点一认为:应当由面包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即由面包车所属销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观点二认为:应当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国松律师认为:面包车所属销售公司与肇事者承担连带责任,即由面包车所属销售公司现行赔偿,赔偿后,可以向肇事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