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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松高勇:不甘平庸的活着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08-04 15:49    点击数:   【

国松高勇:不甘平庸的活着

 

互联网是一个很好的工具,它让世界变成平的,让整个世界联通了,让每一个人都能被世界看到。

现在,一位专注交通事故十余年、帮助过很多人、做过数不清案件的律师,站在了我们面前。

听听他讲述如何从老师到律师看看他的工作与生活

 

工作

Q1:

主持人: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障碍(或关键)是什么?

高勇:处理交通事故时,我们最大的感触是当事人往往处在弱势的地位。首先,处理交通事故时,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就是当事人往往对案件的流程不知道,也许你诚心帮他,但他不理解,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无知。第二个是他们没有社会关系,可能处在社会底层,他们可以说是无权的。第三个就是,我们有的律师认为律师是为有钱人提供服务的,但我不是很赞同。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一般是没有钱的,进了医院,还要去法院,他们哪有钱来支付我们律师的费用?我们都是先打官司后收费,或者打赢官司再收费。但用我们的专业知识来帮助他们,我们已经可以更妥当的处理这个问题。

 

Q2:

主持人:您是武汉市第一个代理农村村民的案件却按城市居民的标准获得赔偿,成功打破“同命不同价”怪相的律师。请问您当时运用的是什么策略?

高勇:这个问题当时是比较普遍的,农村按农村赔偿,城市按城市赔偿。但当我们案件做到一定数量,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当时的当事人说他住在城市里面,但他是江苏的渔民户口,他认为他在这边做生意,在这边生活、工作,存款也有,也有营业执照,长期订了工商局的报纸,还缴了工商管理费,小孩也在这边读书,那为什么要按农村的标准赔偿呢,农村人就不是人吗?

我们当时带着这个问题跟法律界的同行,也就是部分法官,一起探讨这个问题。这个立案庭的法官,他给了我一个思路:在案件受理时,有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这个概念,也就是说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他的经常居住地可以作为他的诉讼所在地,也就是住所地,就可以在这起诉。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他的住所地就不能视为农村,而是在城市,这样就可以按照城市标准进行赔偿。我们当时的逻辑就是这样,为此我专门写了一篇论文,提交给法院作为我们的代理意见,法官看了后觉得很有道理,而且代理意见符合法律规定。这是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印证的,经常居住地在武汉,这样他就是城市居民。因为法律上并没有说户口,而只是说居民,只要经常居住地在城市就可以了。

当时媒体报道以后,引起了轰动,而且保险公司还打电话质问我:“高律师,你为什么要这样说呢,我觉得很可笑,你根本不靠谱。”我说靠不靠谱看判决吧。这样一种判决一下子被各级法院参照,后来我发现不光我是这样的,外地有些律师,也会这样认为。外地法院也有类似的实践。云南省高院给最高院打了一个报告,问这种案子(在城市生活、工作的农村户口)到底应该按什么标准来赔偿的问题。最高院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和判例实际上是相互迎合的。

 

Q3:

主持人:您能谈谈当下户籍改革对城乡差异的影响,以及对律师策略的影响吗?

高勇:我觉得户籍改革早就应该推进,但武汉作为大城市,它一直保留城市和农村的差别。我记得是2004年前后(2004年1月1日起,湖北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整个湖北省宣布取消农村和城市户口的区别。但是当时有一个情况,就是武汉市及周边的一些县可能还保留农村和城市的区别,其他地方都取消了,改成湖北居民户口。武汉保留是因为武汉城市要扩张,可能将农民身份变成城市的身份时,要保留户籍的区别,所以在扩张的过程中,转非农(户口)要有政策给别人,让人觉得优惠,才能保证政策的实施。实际上我对户口差异持反对意见,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要区分农村和城市呢,我认为要尽早取消(户籍制度)。

回归正题,我们诉讼律师要尽量搜集证据,如果当事人确实在城市中工作和生活,我们就应该搜集相应的证据,把证据提交给法院,尽量得到相应的赔偿。对我们有的当事人,案件发生在农村,他是农民身份,他能接受这样的赔偿,我们就不去揠苗助长。我们在做案子的时候,如果他确实是在城市工作和生活,我们要尽量去搜集证据。我甚至有一次跑到别人家里,他请了好多人来作证,一份份地写证人证言。然后帮他找各种各样的证据,这种做法被法院接受了。比如我没有居住证,我甚至没有其他证明,但总得有证人吧。

 

Q4:

主持人:您走的是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专业化路线,并取得了累累硕果,在您看来,年轻律师在专业化代理和混合型代理模式之间该如何选择?

高勇:我认为年轻律师肯定要走专业化路线,因为我在刚做律师不久,就看到中国一个软件公司的总经理,他原来是法律专业的,就谈到年轻律师要做冷门,每个池子里都站满了优秀的人,那么年轻的律师一开始去做热门的话,那么他首先面临的问题是生存问题。就算是老律师也好,正如鲁迅说过,生存是第一位的。做冷门的案件,跟你竞争的人就少一点。如果你对手很强大,有先发优势,资金技术领先,那就没法做了。年轻律师要先生存下来,条件许可后,再来选择第二专业,第三专业,这是可以的。一般而言,开始的时候,还是选择冷门的方向。

 

Q5:

主持人:针对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在实践中发挥作用有限的问题,您认为未来应该如何发挥这一制度的优势、实现其应有的价值?

高勇:我们国家设计这一制度的时候,出发点也是学习西方的国家。这样的想法实施出来以后,现在基本是这个模式:如果是肇事逃逸,得不到赔偿的,那么由国家成立基金,政府成立基金,由基金公司来赔偿。全国只有在深圳那边有个试点。这样一个基金,就连深圳这样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它也赔不起。所以现在一直没有全面推广,这个措施还不成熟,效果恐怕也不是特别好。这主要是财力的问题,再一个是我国交通事故案件的量多,赔偿标的高。这些钱看起来不多,但真正做起来,需要的资金非常多。但随着我国制度不断地完善,随着信用制度的推出,还有相关的政策,例如税收制度的完善,是有可能健全这个制度的。 

 

Q6:

主持人:怎么看待北京元甲律师事务所在道交法律服务领域的做法?湖北法律服务市场是否可以借鉴?

高勇:元甲是在北京专门做交通的律所,他们做的很成功,所以他们的模式很快地被各个律所模仿。我觉得他们的思路是正确的,特别是针对年轻律师,证券、金融等有很高的门槛。做交通事故这一块对律师而言,一般是能够胜任的,走专业化的路线对律师是非常好的,这值得我们去借鉴、学习。

后来有一次我去澳大利亚,去他们那边学习,上市公司很多,但律所上市的只有一家。这样的一家律所你猜是做什么的?是做交通事故的。很多人瞧不起交通事故,觉得做交通事故没什么含金量,但恰恰忽视了交通事故的社会问题,它牵扯到的有医疗事故和赔偿问题,它涵盖面很广。如果我们的法律将来能更进一步完善,那么交通事故的案件,也是很可观的。所以这块律师还是应该更加关注。

(主持人:也就是说这是块肥肉。)对,不能小瞧它。一款小小的打车软件它能把很多出租公司秒杀,这说明不能小瞧任何市场。有些市场,比如我做知识产权,它还没有形成市场这样很大的规模,虽然说技术行业很大,非常吸引眼球。这种案子数量不是特别大,还没形成气候,但在未来形成气候了,那也是很大的产业。交通也是这样,衣食住行,那么交通实际上是我们生活很重要的一块。伴随着交通事故的处理,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是少不了。

 

Q7:

主持人: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专家,您认为交通事故纠纷的最大特点是什么?

高勇:首先,交通事故最大的特点是偶发性。人走到马路上面是不会知道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它是具有偶发性。原告与被告之间一般没有很深的矛盾,甚至素未谋面。第二个特点是属于侵权纠纷,但跟一般的侵权纠纷是不一样的。一般侵权纠纷是你把我打了,你得赔,你要是不赔,我要告你,你不愿意坐牢,不愿意赔钱,那我就得不到赔偿。侵权纠纷这种模式就是个死胡同,让致害人来赔偿,致害人赔不了,受害人得不到赔偿。交通事故的模式,在2004年以后就发布出来,它引入了第三方,引入了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来赔偿。这样就可以让人敢开车,安心开车,交通不受影响。关键是受害人可以获得赔偿。这就是交通事故的特点。

 

Q1:

主持人:听说您以前当过语文老师,挺好的工作啊,为什么还要转行呢?

高勇:做语文老师,其实也挺好。实际上我们那个年代还差一点,但现在做老师还是很舒服的。一年有两个假期,真正算下来上班时间也没有多久。但我是个不甘寂寞的人,我想去做点什么。人生的价值难道就是三尺讲台?是不是还可以去做一点更有挑战性的工作,所以我就选择了律师。

而律师有什么特点呢,我当时对工作有一些评价。如果做记者,首先要有才,你需要有强烈的新闻敏感性,非常快、敏捷地去捕捉信息。第二是需要有一定的社会关系,那个时候要进入报社,电台,如果没有一定的关系,一般想都不用想。做律师还是比较公平的,你得去考,考过了就可以做。

(主持人:您当时是列了几个职业去选择吗?)对呀,当时我还列了广告这个职业。我大学毕业去面试广告公司,他问我做什么,我说做文案,他说做文案是可以的,你中文系专业对口,但我们要的是社会资源。我听这个词我非常陌生,后来我才知道,社会资源讲的是关系,是客户。新闻这块我有很多朋友在做(电台、电视台),我们的同学做主持人、当记者、去电视台的很多。但是我还是觉得,做这些都需要一些关系。当然,有才华也是可以的。第三个就是做律师这块,我是93年毕业的,律师制度好像是90年代初恢复(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始于1986年)。所以我当时也是看着律师的行业,刚开始的时候进入门槛比较低,随着时间推移会越来越高,而且我去问了考过律师考试的朋友,你越早考感觉好一点,越晚就感觉越难,所以我就来做律师了。

 

Q2:

主持人:在自己肩负的责任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时,您是如何平衡工作和家庭的呢?

高勇:这个还多亏了我有一个好老婆,我也不是夸她,但确实是这样的。我老婆还是很能干的,她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她要是法律专业毕业的,她应该很厉害,所以很多事情我是交给她去办,我完全顾不了家,都是由妻子去打理。并且孩子上小学后经常挨批,老师直接打电话过来说作业没做完,学习不到位,天天挨批,都是靠妻子帮我去处理。但我自己有时间,还是要带小孩的。在休息的时间,我在家会带小孩。

(主持人:您夫人是全职太太吗?)她相当于是全职太太,我有两个小孩。我们先生了一个儿子,去年又生了一个女儿。我妻子非常优秀。

 

Q3:

主持人:参加节目直播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失误,怎么补救的呢?

高勇:还好吧。因为都问的我专业问题,一般来说回答这些问题,只会是回答的好与不好,失误其实很少,大的失误也没遇到过,回答专业问题对我来说一般不是问题。主要是因为当事人不可能一天到晚出交通事故,他问的问题和别人问的问题其实是差不多的。我在交警队给当事人咨询,可能同一个问题回答上千遍。所以说去回答客户提出来的问题,失误较小。但最开始两个月我是懵的,我当时在交警队里,别人来问我问题,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后来我会学着跟他分析(案件处理)有哪几种方式,哪几种阶段,有哪些问题。

 

Q4:

主持人:别人都说您幽默风趣,今天一见,果不其然,但是听起来跟律师这个严肃的职业有点冲突,工作的时候会刻意收敛自己的性格吗?

高勇:应该还是会的。因为工作的时候我是一本正经的,有时候还是很严厉的。刚开始对助手非常严厉,助手是个小女孩,她受不了,被批评后哭了。后来我就好好检讨,这样是不对的。做老师的时候,我要求更严格,我带的班在学校是最好的班,他们说高老师对学生太严了,但学生表现非常好。后来我去反思,有必要这样吗,这样去约束学生,他理解吗?他可能开始不理解,但后来他可能知道我是对的。我去跟助手沟通,去批评她,她晚上会睡不好觉的,那得不偿失。所以我有时想要去发一个短信去批评她,但想想就算了。

 

Q5:

主持人:您在朋友圈经常会发各种堵车的照片,我们能不能理解成这是您的职业病啊?是不是要为改善武汉乃至全国的交通状况奋斗终生?

高勇:武汉的交通确实有很多不令人满意的地方,所以作为交通事故的律师我们是很关注的,我们在每次做节目的时候,都会谈到交通问题,所以我们还是真的希望武汉的交通会越来越好。比如地铁问题,道路设计能不能更合理,如果交通事故消除掉,让我们没有饭吃,我们也愿意。律师不是只做交通事故,律师还可以做其他的,不是说只有交通事故能做,不做交通事故没饭吃。所以我希望武汉的交通还是应该好好地发展。我们经常谈到别的城市对摩托车的管理,对非机动车道的设计,公交车的限制,怎么来处罚,怎么来测量酒精含量。这不是靠一两个人能完成的,有时候提坚决反对,但你说的只能代表你的意见,该说的还是要说,我们是草根,虽在台下,说两句都不让说吗?

 

联网+

Q1:

主持人:第一期的律师新媒体会议,我记得有一句话说“我们都活在趋势中”,您是如何解读这句话的呢?

高勇:我认为互联网越来越深入到生活中间,所以我们要早做应对。其实我们是非常热爱互联网的,让客户通过互联网找到我们这些草根律师,喜欢上我们,做一些业务。让我们有机会去展示自己,使用自己的法律专业。互联网是一个很好的工具,它让世界变成平的,让整个世界联通了,打破了一些围墙和铁丝网。这样让人与人之间更加透明,更加直接,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律师开展业务都是非常好的事情。所以我们要去认识到它革命性的影响力,我们要利用它,让自己如虎添翼。我现在经常接到外地的客户咨询,当事人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觉得还是要回复他。你加我微信,留个言,我再来回复。可能一时半会看不到经济效益,但是我相信随着时代的进步,将来有一天一定会起到作用。

 

Q2:

主持人:你如何看待互联网对律师行业的影响?

高勇:互联网对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向律师咨询,内事不决问老婆,外事不决问百度。你不了解的他都了解,他可以把资料全部下载下来,打印出来,拿过来一大摞,再跑去问律师。所以说对律师的要求更高了,不专业不行,律师就是要寻找更加专业更加复杂的问题去解决。如果说律师不做到专业的话,当事人在互联网上都可以做到的东西,他为什么要找律师呢。我们要不断地去寻找更加复杂的东西。在技术难度上面做个提高。另外一个就是律师受到互联网的挑战以后,一个人就不行,必须要形成团队协作,这是个趋势。第三个是律师开展业务需要资金、办公设备、启动资金等费用,毕竟是个团队,还需要管理,往哪里去,寻找方向,这样对律师要求更高。

 

Q3:

主持人:智善每周都有公号排名,您运营的“交通事故法律咨询”账号也经常榜上有名,只要有发布阅读量基本上都很高,是因为您对小伙伴们的要求很高吗?

高勇:这个还是要感谢我们团队小伙伴的能力,当然也是我领导有方,自我吹捧下。我提出一个方向,他们能迅速领悟,然后把它形成文章,执行力很强。

(主持人:那您是如何管理团队的呢?)这恰恰是我们的短板,我是学中文当老师的,再来做律师,我从来没想过我还需要管理,还要算工资、算业绩、算加班、社保费用等,这完全是我不在行的东西,我们还要去开账户,还要报税。但是我们团队里还是有很多人才,他们还是懂这些的。

 

Q4:

主持人:那您平时这些方面的东西都交给他们做,做案子时是否给他们指导呢?

高勇:是这样的,我们慢慢把流程总结出来,包括助手和优秀的律师把总结加在一起写出来。进来的新人我们要做培训,比如一个团队应该有业务流程,电话怎么接,着装如何,如何沟通等,这都是我们业务要求的素养。案子进入到哪一步,需要给客户哪些资料,这都需要一定的流程。第二个方面就是我们团队要求凝聚力,团队之所以能够走得远,最主要的是价值观,我们要找到共同价值观的人在一起,才能够走得远即使你很能干,但价值观不同,道不同不相为谋,那就不适合我们团队。我们需要牺牲,有的人说,高律师我需要高薪,他说的没错,我也要高薪。但高薪要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上,在哪个阶段有高薪。这就涉及牺牲精神、合作精神,是价值观的问题。我们现在越来越考虑价值观,可能在技术层面我还不是特别去考虑,有的人技术特别好,但我还是首先考虑价值观的问题。

所以我们的团队进来新人,会做一个培训,我也经常在外边培训,我会买一些光碟回来,给他们看,让他们学习人家的授课课程,学习人家的一些价值理念。我希望他们看一下,了解一下,去思考要走什么样的路,成为什么样的人,如何处理团队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关系,甚至是人生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如何去体现。要让他认识到,在工作的同时,还有一些其他的价值,这样大家才会长期的留下来,去拼去奋斗。所以我们要做一个理念,我们需要不断去引导他们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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