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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的由来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4-25 14:16    点击数:   【

【交通事故律师】说法
醉驾的由来

  什么是醉驾?


     “醉驾”是我们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俗称,我国《刑法》第133条将醉酒驾车列为危险驾驶罪的情形之一。

      醉酒驾车,具体是指车辆驾驶人员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身体中的酒精含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指标,不要求产生实际的危害结果,只要足以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即认定为“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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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在醉酒驾车中,“醉”的程度是是否构成醉驾的关键,到底喝的多醉才算醉酒驾车?《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量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醉驾的入刑背景


      2011年5月1日零时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开始施行。首次将醉驾这种严重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定为犯罪。《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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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于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前,我国接连发生了一系列的恶性醉酒、飙车驾驶肇事的案件,给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和关注。如成都孙伟铭案、南京张明宝案、杭州胡斌案等等。这些恶性案件充分说明了醉酒驾驶、追逐竞驾等危险驾驶行为严重的威胁着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面对社会公众安全保护和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以一项新的法律规范来处理危险驾驶就显得格外紧迫而必要。
      据资料显示,在我国,每年有近10万人被车祸夺去生命,而这其中,60%的车祸都是由于醉酒驾车引起的,特别是近年来,全国范围内酒后驾车事故数及死伤人数上升较快,此外据统计,有46.1%的驾车人有酒后驾驶的经历。
      正是这骇人听闻的恶性案件和伤亡数据,促使国家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刑,自此,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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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项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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