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怎么办?
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交警队一般会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情况进行勘验检查从而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这种交通事故的勘验检查工作大多需要依赖十字路口的监控摄像头的记录来还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各方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是建立在有证据支撑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方式。
那么,在无红绿灯且无监控摄像头的十字路口,交警无法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的现场情况进行查证的情况下,交警称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仅仅提供了一份无法定责说明书,而此时保险公司则坚称需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才会进行赔付,又该怎么办呢?
其实,在这种特殊情形下,还是建议观察一下十字路口附近有无交通标志标线,有无让行标志等可以为责任划分提供依据的现场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十字路口的交通标志标线等现场痕迹,以及其他尽量能证明交通事故情况及各方过错的证据自行取证。
在穷尽各种方法后如果仍然没有证据证明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而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形,此时承保该车辆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其责任限额内赔付,如果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赔付,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受害者可以拨打全国保险监督投诉热线12378对保险公司进行投诉,受害者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承保车方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联系我们,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湖北国松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05号北大资源首座30层3006-3011室
联系电话:027-8558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