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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扣满12分,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文章出处: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2-08 15:35    点击数:   【

驾驶证扣满12分后,发生交通事故产生损失,能不能让保险公司赔付?

案例:

日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陈某因驾驶证被扣满12分的情况下,开车上路致使他人死亡,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赔付受害人之后,向陈某追偿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陈某在驾驶证扣满12分的情况下,仍驾驶小型轿车上路,与步行的赵某发生碰撞,致赵某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其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且在保险责任期限内,赵某的家属将陈某和保险公司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受害人赵某家属损失11万元。保险公司赔付完后将陈某起诉至法院进行追偿,诉称事故发生时,陈某的驾驶证已扣满12分,应当视为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陈某辩称双方合同中并未约定,驾驶证被扣满12分后视为无证驾驶。一审法院认为,陈某的驾驶证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记满了12分,根据相关交通法规,陈某已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仍驾驶投保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显属违法、违约行为,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履行了赔偿义务后,可向陈某追偿。据此判决:陈某应赔付保险公司保险金11万元。

陈某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称在涉案交通事故发生时,上诉人的驾驶证并未被交警部门吊销,故其驾驶证属于合法有效的状态,不属于无证驾驶情形。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法院观点: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在被记分达到12分之后,应当去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待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方能继续上路驾驶。陈某为其车辆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双方所订立的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真实合法有效,签约双方均应当恪守履行。本案中,因发生了陈某驾驶投保车辆与赵某碰撞造成其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依据涉案保险合同的约定提起本案追偿权诉讼。涉案交通事故发生时,陈某的驾驶证虽未被交警部门扣留或吊销,但因其驾驶证记分已满12分,其驾驶资格处于应当被依法扣留的状态,即便驾驶证在身边,其亦不能为驾驶行为。 故一审法院处理本案追偿权纠纷,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陈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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